荆州市公积金中心出台“优八条”

据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消息,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的民生保障作用,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提升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水平,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针对现行政策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进行进一步调整优化,为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继今年3月29日推出“新十条”后,7月1日,该中心又出台了八条优化政策(简称“优八条”)。

“优八条”涵盖多个方面举措:在放宽提取条件方面,该中心积极响应广大职工的需求,进一步放宽了购买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时间限制,由原政策规定的购房行为发生一年内放宽至两年内提取,这一举措将有效减轻职工的经济负担。在优化办事流程方面,取消了下岗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要件,减少了不必要的材料,大幅缩短了办事时间。对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没有再就业且没有继续缴存公积金的情况,若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两年,失业人员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原件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无需再提供其他证明资料。

此外,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还取消了租房提取月对月限制条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荆州市行政区划内无住房的情况下,可申请提取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租房提取时间调整为每一个自然年一次,取消了月对月提取限制条件,让缴存单位和职工享受到更加贴心的服务。

一直以来,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关注群众的住房需求,定期收集办事群众的需求反馈,形成民意诉求专报,加强全面分析研判,力争“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未来,中心将继续秉承”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理念,不断推出更多惠民便民的政策措施,为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来源: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